[封面故事] 互聯網+醫療健康 醫藥物流創新模式
文章來源:文/覃擁
近年來,中國發佈一系列醫療健康政策,將大健康上升為國家戰略,提出“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模式。伴隨著國家醫藥分開、分級診療政策的落地,處方外流是重要發展趨勢。本文主要探討“互聯網+醫療健康”背景下,第三方醫藥物流配送模式的創新!
互聯網+醫療健康背景下
常慢病處方外流趨勢漸明
政策導向
2018年,中國國務院正式下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明確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支持探索醫療機構處方與藥品零售資訊共用,探索放開院外處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線上問診、處方、藥品配送到家全流程。“允許線上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允許線上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2018年7月,為更加深入“互聯網+醫療健康”的發展,中國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深入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活動的通知》。在就醫診療服務更省心、結算支付服務更便利、患者用藥服務更放心、公共衛生服務更精準、家庭醫生服務更貼心、遠端醫療服務全覆蓋、健康資訊服務更普及、送藥取藥更便捷等10個方面提出30條具體措施,旨在落實“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為老百姓看病就醫帶來便捷。
有關常慢病“處方外流”的主要事件回顧
1. 上京東買藥可以“刷”醫保(2019年1月16日)。
2. 批發企業院邊DTP藥房開發如火如荼(2019年1月16日)。
3. 2019年,國藥控股廣州有限公司傳來喜訊,1月15日,國藥控股廣州有限公司惠州大藥房惠陽分店和國藥控股廣州有限公司羅定藥房正式開業。至此,國藥控股大藥房在全廣東省布點已達48家。值得一提的 是,同日,國藥控股廣州有限公司惠州大藥房鵝嶺北路店與富民路店與惠州市社保局正式簽訂了“國家談判藥協定藥店”協定,國藥控股廣州有限公司惠州大藥房迎來了發展的新契機。未來,國藥控股廣州有限 公司將憑藉批零一體化及運營一體化優勢,積極回應政策,抓住處方外流機遇,圍繞重點醫院、空白區域做深零售診療業務的佈局。
4. 網售處方藥可能成為現實(2019年1月3日)。
《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送審稿)》: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路銷售處方藥的,應當具備處方藥銷售資訊與醫療機構電子處方資訊互聯互通、即時共用的條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並按照有關要求進 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購買處方藥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通過網路,銷售國家有專門特殊管理要求的藥品。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路銷售藥品,不得以搭售、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 式向公眾贈送藥品。
5.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允許註冊或者備案的執業醫師線上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 診和諮詢服務,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線上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推進“智慧藥房”建設,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無縫對接,方便群眾及時取藥。
完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鼓勵醫療機構與藥品供應商開展常見病、慢性病延伸處方、藥品配送合作。建設處方流轉和監管系統,推進醫療機構處方資訊與藥品零售消費資訊互聯互通、即時共用,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推進“智慧藥房”建設,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無縫對接,方便群眾及時取藥。提高利用互聯網監管藥品流通的能力。
常慢病“處方外流“未來可期,但依舊看政策的導向力度和速度(主要在醫保和醫療兩個關鍵點)。
- 處方外流將進入爆發期,醫保支付保障將決定規模。
- 門診常見病、慢病是處方外流的主要病種。
- 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允許線上開展複診(基於線下醫院的互聯網醫院)、處方延續。
- 門診看病或者互聯網醫院線上處方延續,然後線下送藥到家、就近取藥是讓老百姓提升獲得感的重要形式。
“互聯網+醫療健康”背景下“處方外流(社會化)
未來五種醫藥流通終端模式研究
二級以上醫院住院藥房社會化
行業發展趨勢是二級及以上醫院住院藥房、急診藥房等需要在醫院用藥的藥房還會留在醫院,但由於醫院零差率的實施以及醫藥分開政策的驅使,這些藥房可能會被社會化,主要社會化的途徑有以下三種:
- 住院藥房被醫藥商業流通企業獨家託管(SPD模式,經營權和貨權轉移)方式社會化,但醫藥商業流通企業必須通過房屋租金、購置設備等方式反哺醫院各種現有利益。
- 住院藥房被多家醫藥商業流通企業共同託管(通過第三方組織SPD模式,經營權和貨權轉移)方式社會化,但醫藥商業流通企業必須通過房屋租金、購置設備等方式反哺醫院各種現有利益。
- 住院藥房雖然所有權、經營權還在醫院,但是多家醫藥商業流通企業派駐相關藥房管理與服務人員,通過此方式社會化,一方面可以減輕醫院的負擔,另一方面醫藥商業公司也願意這樣做。
縱觀以上這三種模式,SPD將要發生變化:從目前的中心藥庫託管主流逐步向前端急診、住院藥房延伸,甚至取消中心藥庫。
二級以上醫院門診藥房社會化
各家醫藥商業流通企業(含醫藥零售及互聯網企業)下一波爭奪的重點,也是處方外流的重點,可以通過處方外流實現醫藥分家,實現藥房社會化(如處方外流至門店實體藥房或者互聯網藥房)
行業發展趨勢,二級及以上醫院門診藥房必定會被社會化。這是醫藥分家的基礎,也是必然結果,同時也是國家推行醫藥分開的首要突破點,主要社會化的途徑有以下四種:
- 門診藥房被醫藥商業流通企業獨家就地(現有地方)託管方式社會化,但醫藥商業流通企業必須通過房屋租金、購置設備等方式反哺醫院各種現有利益。
- 門診藥房被醫藥商業流通企業獨家異地(異地,一般還會在醫院附近)託管方式社會化,但醫藥商業流通企業必須通過房屋租金、購置設備等方式反哺醫院各種現有利益。
- 部分醫院取消門診藥房,患者可以憑處方到任何一家具有醫保結算資質的藥房取藥,通過這樣的模式進行社會化,實現醫藥分家,這是目前國家主推模式。該模式醫院的各種現有利益如何保障,值得重點研究。
- 部分醫院取消門診藥房,患者可以選擇與醫院對接的具有醫保結算資質的網上藥店拿藥(線下藥店取藥或者送藥上門),通過這樣的模式進行社會化,實現醫藥分家。目前國家政策層面還不支援這種模式,但隨著國家監管能力的提升和資訊技術的進一步成熟,該模式可能成為以後一個重點方向。這種模式有資料留存,在反哺醫院各種現有利益手段上面比第三種更有優勢。
縱觀以上四種模式,門診藥房社會化已是必然。從現有基礎來看,第一、二種模式可能是第一階段醫院門診藥房社會化的主要途徑,所以各家商業流通公司,應儘快託管門診藥房或者抓緊在醫院附近部署藥房,醫藥零售企業也可儘快加強醫院附近藥房建設。雖然第三種模式國家力推,但目前看來困難重重;第四種模式是未來的主要方向,所以有能力的企業可以提前佈局(線上線下門店融合,並與醫院打通,尤其在常慢病長處方用藥上面,該種模式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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